主讲人:
周勇
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副会长、重庆市地方史研究会会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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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摘要:
在中国,在重庆,邹容是受到孙中山、毛泽东、习近平三位领袖共同赞誉的革命先烈。
1903年,18岁的邹容写出了《革命军》,并在上海出版,书中提出了这份“中华共和国”政纲。这份政纲,得到孙中山先生的充分肯定。《革命军》出版两年后,1905年4月3日,时年20岁的邹容死在狱中。
这份政纲曾被毛泽东称之为“民主革命的简单纲领”。2018年,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革命军中马前卒”的重庆青年邹容撰写《革命军》一书吹响了推翻清王朝的号角。
本期《百年百篇 留声复兴之路》为您讲述,“革命军中马前卒”邹容与他这份政纲背后的故事。
原文:
中华共和国政纲
(1903年)
邹 容
一、中国为中国人之中国。我同胞皆须自认为自己的汉种,中国人之中国。
一、不许异种人沾染我中国丝毫权利。
一、所有服从满洲人之义务,一律销灭。
一、先推倒满洲人所立北京之野蛮政府。
一、驱逐住居中国中之满洲人,或杀以报仇。
一、诛杀满洲人所立之皇帝,以儆万世不复有专制之君主。
一、对敌干预我中国革命独立之外国及本国人。
一、建立中央政府,为全国办事之总机关。
一、区分省分,于各省中投票公举一总议员。由各省总议员中投票公举一人为暂行大总统,为全国之代表人;又举一人为副总统。各府州县,又举议员若干。
一、全国无论男女,皆为国民。
一、全国男子有军国民之义务。
一、人人有承担国税之义务。
一、人人当致忠于此所新建国家之义务。
一、凡为国人,男女一律平等,无上下贵贱之分。
一、各人不可夺之权利,皆由天授。
一、生命自由及一切利益之事,皆属天赋之权利。
一、不得侵人自由,如言论、思想、出版等事。
一、各人权利必需保护。须经人民公许,建设政府,而各假以权,专掌保护人民权利之事。
一、无论何时,政府所为,有干犯人民权利之事,人民即可革命,推倒旧日之政府,而求遂其安全康乐之心。
一、定名中华共和国。
一、中华共和国为自由独立之国。
一、自由独立国中,所有宣战、议和、订盟、通商及独立国一切应为之事,俱有十分权利与各大国平等。
一、立宪法,悉照美国宪法,参照中国性质立定。
一、自治之法律,悉照美国自治法律。
一、凡关全体个人之事,及交涉之事,及设官分职,国家上之事,悉准美国办理。
中华共和国万岁!
中华共和国四万万同胞的自由万岁!
资料来源:邹容《革命军》(节选),周勇编《邹容集》,重庆出版社2011年出版。
总制片:李春燕 周勇
总策划:周勇 周秋含
总监制:张一叶
监制:康延芳 刘颜 黄晓东
统筹:张译文 孙柯 易华
文案组:佘振芳 林楠 李露
撰稿人:周勇 惠科 唐伯友 艾智科 蔡斐 马英莉 李文富 罗辑 王瑞 杨向昆 谢丹 冯雪霞 耿密 杨湛 洪富忠 周玉顺 吴婧瑀 汪浩 傅德岷 吴兵 刘婧雨 张忠伟 熊杰 吴文杰 王进 赵正超
摄影摄像组:罗盛杰 李文科 孙思谋(实习)
制作组:张惠丽 李春雪 李炎昊(实习) 黄佳怡(实习)
技术支持:樊俊豪 王国华
解说:杨洋 欧阳瑜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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